期货交易者适当性资料
满足投资者适当性评估、分类匹配要求
(适用中金所、原油、商品期权、特定品种)
实名制开户资料(自然人):
1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;
2、交易指令下达人、资金调拨人、结算单确认人身份证原件。
期货交易者适当性评估资料(自然人):
1、可用资金:申请交易编码或开通交易权限前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等值外币(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前5个交易日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50万元;申请原油期货前5个交易日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);
2、知识测试:本人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,80分为合格
3、境内外期货交易经历(三选一):
(1)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、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;
(2)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以上(含20笔)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;
(3)最近三年内具有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(地区)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的10笔以上(含10笔)期货或期权交易成交记录。(注:除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外的期货交易所认可)
4、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、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;
注:客户申请开通商品期权或特定品种权限的,在我司需具有活跃的大商所/郑商所/上期所交易编码。
实名制开户资料(单位客户):
1、三证(或五证)合一的《营业执照》原件;
2、法定代表人、开户授权人、交易指令下达人、资金调拨人、结算单确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;
3、单位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私章。
期货交易者适当性评估资料(单位客户):
1、可用资金:申请交易编码或开通交易权限前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等值外币(申请中金所交易编码前5个交易日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50万元;申请原油期货前5个交易日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100万元或等值外币);(特殊单位无需)
2、知识测试:所有指令下达人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,80分为合格(特殊单位客户无需);
3、境内外期货交易经历(三选一)(特殊单位无需):
(1)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、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;
(2)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以上(含20笔)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;
(3)最近三年内具有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(地区)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的10笔以上(含10笔)期货或期权交易成交记录。(注:除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外的期货交易所认可)
4、提供参与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。
5、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、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;
注:客户申请开通商品期权或特定品种权限的,在我司需具有活跃的大商所/郑商所/上期所交易编码。
以上开户资料如有变更,以交易所及监管要求为准。